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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答案】:A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组织法》第59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A项正确,BC两项错误。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选A。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首先,在本行政区域内,确保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得到遵守和执行,确保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其次,审查并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
法律分析:县长必须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补选)产生,县人大常委会没有任命县长的权力;即使县长空缺,县人大常委会也只能在副县长中决定一名代理县长,不能任命县长。
地方各级人民***作为执行机关,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同时在***院的统一领导下行使职权。各级***的领导架构根据行政区划有所不同,从省、自治区到乡、镇,都有明确的行政首长和团队构成。所有这些职责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组织法》执行。
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工作的重大事项。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算及其执行情况。选举和罢免本级人民***的正、副职领导人。监督本级人民***的工作,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的工作报告。撤销本级人民***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1)保证法律和决定的实施。(2)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情。(3)组织国家机关,选举领导人。(4)监督权。(5)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权利。(6)制定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