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书记是公务员么?社区工作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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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工作者不是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是指由***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互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更成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是需要经过认识部门公开招考的。
3、社区工作者不算公务员,要成为公务员要参加公务员考试,要成为社区工作者则参加社区工作者考试。
待遇怎么样?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目前跟大学生村官相差不多,各省市、各县区的工资待遇并不相仿。可参考一下福建省:1.聘用人员的管理:被聘用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应服从街道的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社区居委会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建阳区委建阳区人民***《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居委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潭委[2013]18号)文件精神执行。即:城市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统一***用“财政性生活补贴+绩效工资+综合性奖励”的办法。
⑴“财政性生活补贴”是指由区级财政承担的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社区主干财政性生活补贴按本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50%,一般社区工作者按本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30%,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由区财政统一支付给街道。
⑵“绩效工资”是指以目标责任为主,实行绩效考核,同时兼顾社区工作者服务年限等,由街道根据实际确定考评标准和年度目标责任制,每年考评一次。原则上每个社区工作者的“绩效工资”收入不得超过财政性生活补贴的50%,“绩效工资”由街道(乡镇)确定并解决。
⑶“综合性奖励”是指各项福利补贴和年终奖金等。原则上“综合性奖励”不得超过财政性生活补贴的30%。“综合性奖励”由社区自筹解决。
所以,社区书记是公务员么?当然不是。就目前而言,由于社区工作者是在社区居委会工作,受“居民委员会法”的规定,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的约束,街道等上级主管部门对社区居委会都只有知道工作的权利。因此,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在一段时间内是不会有编制的。
居委会书记是公务员么?
居委会书记不是公务员。居委会是居民自制组织,不是行政单位,其成员是居民大会选举产生的,人员实行的是聘用制度。社区书记一般从居委会委员和居民委员中产生,是通过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般实行的是一肩挑,也是聘用制的。因此,居委会书记不是公务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