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陕西醉驾不起诉标准?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经过追诉时效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特赦的,另外,驾驶员已经启动了车,但是没有行驶的,并且认罪态度积极,能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并保证决不再犯的,这些都能不被***,但是检察机关应书面告知
醉驾符合如下条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四条不***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决定书送达被不***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第一百七十七条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决定,被不***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