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机关事业单位、教师)人工资与当地的财政有何具体关系?
体制内的工作人员的工资有些方面与当地财政有一定关系,有些方面与当地的财政没有关系。
一、基本工资标准与当地财政是没有关系的。
体制内的工作人员的工资中有一部分称之为基本工资。对于公务员来说,基本工资就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教师)来说,基本工资就是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基本工资标准(就是基本工资中的每一项是多少钱),是全国统一的,与当地财政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只要确定了你在某个岗位、担任某个职务,只要确定了你的级别,你的工资标准就确定了。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工作,都是这个标准,不会因为工作地点的变化改变标准。
部分体制内的工作人员的工资中还有一部分津贴补贴,如***岗位津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审计工作人员补贴、政法工作人员津贴等津贴补贴的标准也是全国统一的,只要在其岗位工作,补贴标准都是一样的。不在其岗位工作的,就不能享受了。
三、部分津贴补贴标准与当地财政是有关系的。
部分体制内人员的一些津贴补贴与当地财政是有关系的。比如说乡镇工作补贴,国家只规定了乡镇工作补贴的水平不低于每月人均200元。各地在此基础上的标准是不一样的,财力强一点的地方,标准可能就高一些;财力弱一点的地方,标准可能就低一些。 此外,还有一些符合规定的地方性补贴,如果财力允许是可以发放的,如果财力不允许也是不能发放的,这些都是与当地财政有关系的。
答:各地经常讲一句话叫先保运转,什么意思,就是财政不宽裕,先保工资再干别的。这种情况对于经济不是很好的地方经常有拖欠教师工资,公务员工资的问题,这就是地方的財力不足造成的。
十年前,有些偏远地区的一个县全年财政收入在2千万左右。十年后有可能的也就是2个亿左右。尽管收入翻倍,但人员待遇,物价上涨等因素,财政所用资金仍然不足。我所知道的就有多个市级机关前一段拖欠工资。十八大以前的贫困地区为什么个别对脱贫有抵触,因为曾经靠中央财政已经习惯了,脱贫后资金支持就少了或没有了。
现实中很多地方财政资金是不够用的,既要保运转,还要办点实事,那么中央毎年也都有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等。比如,我记得前2年国家分配各省的资金,文件中有句话是包括工资增长部分,也就是说,那年机关增资多数地方的钱是不够的,所以这些钱有一部分可用于加工资。
综上所述,体制内(包括教师)你的工资与你所在地财政是有直接关系的。各地的津贴补贴,加班,福利,奖金,住房补贴,车补,歺补等等全部靠地方的财政资金。个别地方钱不够花就去挪用专项资金或基金,対于不忘初心的父母官也是不好当啊!
就教师而言,都是划职级的,但每个省的财政情况导致每级工资数额不同。我爸是中部省份的中学教授级高级教师(正高)退休,我是东部省份大学副教授6级(副高2级),他的工资比我少将近一半,以前还经常不能足额发放
公务员跟在编教师哪个工资更好一点?
我就说一点,请***问题,三天以内请***要主管副校长批准,课自己调,三天以上要找大校长,我们学校好几个校区,大校长经常神出鬼没,你找不到大校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