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因见义勇为落下残疾,无法胜任工作,会被开除吗?
国家绝不能把一个见义勇为落下的残疾英雄,遗忘或遗弃在历史的角落里,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不能寒了广大国民的心,公正的法律和文明的社会,是用正义,公平,善良和事实来维护的。
感谢邀答。见义勇为是指个人不顾自身安危通过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等方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一种行为。所以,见义勇为是一种正义和英勇的行为。
我国依法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保护和褒奖,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目前,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和广东等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门制定了对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和奖励的法规和政策。
我国《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我国《公务员法》第52条规定,公务员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给予奖励。第89条规定,公务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不得辞退;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不得辞退。
综上所述,保护见义勇为行为是法律的原则。对公务员辞退,涉及见义勇为这种特殊情形,应特殊处理。一般讲,公务员见义勇为落下残疾,无法胜任工作的,其所在单位都会在职责范围内做出妥善安排。
为什么要开除,不管是公务员还是平民百姓,只要是见义勇为落下残疾,***都应该給予适当的补偿金。
***要提倡和表扬见义勇为的人,如果落下残疾,或者无法劳动,***应该保障他的生活,要大力支持爱心人士,见义勇为要多宣传。
只有这样,才不会让人寒心,如果做了好事落下病根没有人管,那今后谁还愿意去做好事?
现在的社会太冷漠,有老人摔倒了没有人愿意去扶,最主要的还不是有人利用别人的善良,进行讹诈,对于那故意讹诈别人的人。
要严惩,要让这些人知道故意讹人是要付出代价的,要提倡广大市民有爱心,多做好事,尤其是见义勇为,要大力宣传。
让大家有困难互相帮助,社会才能安定团结,只有社会安定才能有更多的好人好事。
只有***出面宣传,老百姓才能吃定心丸,才知道做好人好事是不会被忘记的,不要让做好事的人后悔。
不能让英雄流泪。应该不会开除的,而且是以“病退”处理。
***应该***取措施,保证这位英雄的余生的生活和医疗问题,能够圆满解决,让这位英雄余生无悔。
如此,才能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见义勇为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