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体制内的上班人员,有什么可以发展的副业吗?
小学同桌在农村乡镇体制内上班,好像做的是辅警。农村各种事情,谁家的牛跑了呀,邻居因为鸡毛蒜皮小事吵架了呀,还有家里种的果树被偷了呀,都会找他帮忙。
待遇他说不是很高,我看了招聘信息,着实让我震惊了。不过因为他老爸是村官,在村里社会地位还算挺高的呢,同学小时候家里条件很不错,吃喝玩各种都能跟上城里人,偶尔吃些海鲜大闸蟹啥的,让我好生羡慕。
体制内原则上来说是不大好发展副业的,可能会影响形象。但是有一些行业是可以做的,既不会影响形象,也不占用上班时间。
一,炒股或者买基金
不用成为全职,买基金炒股这种,完全是可以当成副业的。选择一个好的波段买入,或者直接基金定投省事,把这个当成一个储蓄罐。一个月看一次或者几个月看一个,这样也不会影响心情,所以就不存在追涨杀跌的情况。稳定每年能有十几二十个点收益,可以跑过很多其它副业了。
二,文字工作者
公务员除了本职工资收入外,还可以做什么工作合法增加收入?
公务员不允许做盈利性副业。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其他营利性组织中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
也就是说,公务员从事任何有收入的副业都是违法的,轻则处分,重的要开除,这个也是有先例的。2016年5月,安徽歙县王村镇一名副镇长因病、房贷和独自抚养孩子,生活遇困,在滴滴顺路拉了趟“专车”,结果被人发现举报了,举报人报告了警察和纪委,这个副镇长被行政警告处分,年终绩效被罚,仕途止步于副镇长。
所以,作为一名公务员,务必要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如果你的工作合法收入不能满足自身需求,那你要么省吃俭用,要么辞职下海,千万不要有违法搞副业增加收入的念头,最后一个处分,仕途到头、年终奖被罚,实在是得不偿失。
当然,也是有个别的事是被允许的。如利用下班时间(中午12/15点休息)炒股,购买基金,写文章投稿到官媒等,此类获得收入是合法的,但是对个人能力要求非常大,如果你能在这些地方赚到钱,恐怕也有了更好的出路了。
《公务员法》第42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报酬。”即不得从事或参与任何营利性活动,或者在营利性企业或者组织中任职。如若违反,将会受到严肃处理,最高开除公职。那么我们有哪些合理合法的渠道整点零花钱补贴家用呢:1.稿费。自己写写书,写写文章,投个稿,赚点稿费;2.金融投资。买股票,买基金,这个别人也管不着;3.搞发明创造。搞发明申请专利,然后出租或者卖专利;4.技能优势。给别人做ppt,做ps,做家教(偷偷的);5.体力收入。送外卖,跑滴滴,货拉拉等等;6.自媒体(偷偷的)。头条号,百家号,大鱼号等等;7.开网店。卖东西,只要不是自己名字注册的就没得问题。总之,为了防止公务员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滋生***,但并不是禁止公务员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汗水,换取劳动所得,来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所以只要不***违规,还是有很多合法的副业可以增加收入的。
大的原则是不得利用职权或影响力获取报酬,不得任职。细说的话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正规渠道金融投资。公务员不得持有非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可以,俗称炒股,但上班时间不能看行情),不得担任企业董监高,也不能***获取报酬。总之正常的炒股,期权,期货交易是可以的,但要注意纪律,上班时间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这里还有一个坑,投资一些基金的时候要注意其投资范围,比如一般的公募基金是没事的,一些私募可能会进行股权投资,购买非上市公司股票(风投),这个就违规了。
二、知识产权收入。发明专利授权收费,写文章写书赚稿酬版税之类的是可以的,参与本人职权影响范围内的有奖征文有利用职权嫌疑,最好规避。
三、利用与履职无关的个人知识和体能进行脑力或体力劳动。比如给孩子补课,跑滴滴,送快递之类的,当然也可以玩新媒体……前提是非工作时间,不影响正常履职。与履职无关主要指一些审核类技术类岗位,比如城建规划部门,你私下收费帮忙做预审是不可以的,因为这是你的本职工作。
另外,领导干部家属(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是不行的,一般公务员家属可以经商,但是要回避本人任职的范围和地域。家属经商办企业的公务员可以作为家庭成员共享股东收益,但不能在企业任职领工资或者担任董监高。也就是说你老婆开个公司盈利了她私人给你钱花可以,但不能给你挂个名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