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级晋升最新规定?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公务员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
公务员职级应当逐级晋升,根据个人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任职资历,参考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结果确定人选,经公示后,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
国家公务员奖励的基本标准:
对在工作中取得优良成绩,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或者在其他方面做出成绩的,应当给予嘉奖;
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本单位表现突出的,应当给予记三等功;
对在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在本系统具有一定影响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可以给予记二等功;
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在全市或者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或者有其他显著事迹的,可以给予记一等功;
对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
对授予荣誉称号的公务员,可以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奖励,也可以给予一次性奖金。
奖品或者资金标准:
嘉奖一般不超过本人年基本工资的5%;记三等功一般不超过本人年基本工资的10%;记二等功一般不超过本人年基本工资的20%;记一等功一般不超过本人年基本工资的30%;授予荣誉称号一般不超过本人年基本工资的40%。本人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执行其他工资制度的国家公务员按有关规定执行)。奖金标准可以按照国家公务员授奖当月基本乘以12个月计算。对在突发***中,给予适当提高奖品或者奖金标准。
法律依据:
公务员奖金标准为:
(一)嘉奖,奖金数额为800元;
(二)记三等功,奖金数额为1500元;
(三)记二等功,奖金数额为3000元;
(四)记一等功,奖金数额为6000元;
(五)授予荣誉称号,奖金数额为10000元。
由正科级晋升为副处级应增加多少职级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级由正科晋升副处:职务工资能从860跳到1010(县处级副职非领导职务)或1080(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如果是职务晋升,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譬如原先是21级的正科,现在到副处了,副处的最低级别是20,那级别直接到20级);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晋升一个级别(原先正科18级,现在副处,晋升后为17级)。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譬如原先是正科21-3,晋升后为20-2,原先为18-8,晋升后为17-7)。20-2对应的级别工资为1358,17-7对应的级别工资为2352.因为级别工资有很多种,具体参看国办发【2015】3号文件,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全国都一样,公务员津补贴各地原来的标准不一,这次工资调整是增加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减少津补贴部分,所以文件规定了核减额,所以,您只要拿到原副处的津补贴标准减去380元,就是您最后的津补贴工资。津补贴标准你们单位人事科和人社局工资福利科知道的。公务员工资是由三部分组成,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