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公务员资格条件是什么?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上服务期满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上述第二、六项所列为基本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招考职位表中注明有“特设职位”的,是专门面向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或选派,符合服务期限规定的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特岗教师、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人员,乡镇事业编制在岗人员,以及服役满五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六类人员。退役士兵报考特设职位的,不享受《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规定的加分优惠政策。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8年3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