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水利局在改革的范围吗?
像水政执法大队不用说了,划到行政机构;水***办公室负责的取水许可业务要划走,企业取用水管理待定;农水的确权划到行政机构,农水工程划到农业农村局,河道管理处和排灌处、水利工程这几部分划到公益一类,这样的话水利局可能不能叫水务局了,因为凡是叫局的都应该是行政机构
我来回答,县区级水务局改革势在必行,所有业务全部剥离,包括防汛抗旱,城市供排水,水电工程处,河湖库日常管理等。只保留河湖库立项建设维修(不含日常管理),小农水立项建设(不含日常管理),城市供排水立项建设(不含日常管理),干渠管理维护,堤防建设管理,泵站。后三个事业单位将进行水管体制改革,或改企业或定编定岗竞争上岗,根据各地***改革力度来定。包括以上的改革项目也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改革,进度和力度都不同,有些地方有的单位都没有成立。当然前面的单位也有可能改革但是剥离出来了就和水务局没有关系了。
纯属小道消息,爱信不信。
必然在改革范围,水***部分职能去自然***部门,水保去林业草原部门,农水去农业部门,防汛抗旱去应急部门,留下的职能只有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和流域管理了,如果你县已水务整合,供水、排水不知道是否会再次划到住建。相应的水政监察、节水等部门可能跟职能一起划走。
水利部门在新一轮改革范围之内,其职能和权力越来越少,是瘦身对象。
从国家部委改革来看,以下职能不再属于水利部门,省市县***肯定是照此改革。
1、将水***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和国家海洋局职责,划归新组建和自然***部。
2、将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和南水北调相关保护职能,划归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
3、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整合到新组建的农业农村部。
4、将水旱灾害防治职能,划入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
5、将湿地监督管理等原由水利部管理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修复职能,划归新组建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配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下职能将改制为企业经营:
6、城市供排水、排污职能,改制为企业经营,自负盈亏。
本人认为县一级不好整合,具体情况复杂,主要人员编制,身份和县一级财政收入有直接关系,我们水利很多部门都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性质,但是财政不给钱啊!严重超编!一个单位原本几个编制,实质上有上百人,怎么整合!不从根本解决,没有用怎么改!让人民过上幸福日子,首先解决职工的温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