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加分什么时候申请?
1、陕西
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凡报名且参加笔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退役士兵,在7月27日至7月29日期间,向本人退役地所在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加分。
加分范围:在2011年之后退役,报名参加本次笔试,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役的人员。
加分分值:获得最高荣誉称号的20分,最低5分(如三等功、高校毕业生入伍专科加5分)
2、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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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12汶川地震”、“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并受到各级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至3分;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2020年7月2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本人联系方式送至当地招考单位审核。
3、贵州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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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各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的;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宁夏三支一扶有加分吗?
答:宁夏三支一扶有加分政策。
根据《2016年宁夏三支一扶》可申请加分的有以下条件:
(1)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或本人残疾证及户口簿。
(2)低保家庭——低保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或毕业生本人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银行账户流水及户口簿。
(3)以上两项不得累计加分。
(4)加分材料须在7月28日前报服务地所在地级市人力***社会保障局,逾期不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