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疫情隔离期间,单位给发工资吗?
通常情况下,正规的单位通常也是指体制内的单位,比如说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一些虽然不在体制之内,但是比较规范的,比如上市公司等经济效益比较好的单位的话,发工资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但对于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第三产业服务业的从业者来说,由于他们没有收入那么就没有办法有工资。因为他们都是个体的创业者,他们的收入就是营业额,而要隔离的话不仅自己不能去工作,客户也没有,所以他们的收入就不可能再会有了。至于给这些第三产业服务业打工的那些人员的话,虽然说理论上说是有索取工资的权利,但实际上都拿不到工资的。这种情况的确是只能够做,但是不适合说的。所谓的约定俗成的规则吧。#在头条看世界##策划##经济师##人力***管理##新媒体##自媒体##我要上头条##微头条日签##写作##正能量##诚信经营破万粉#
在家隔离14天工资应当按照平时正常的工资来进行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唉 其实这个真的是两难,应该是有法规保障员工,但真正能做到的企业又有多少?
许多企业在这几年经营的也都很辛苦,动不动就来一波疫情更是让不少中小企业忧心忡忡,甚至失去信心 干脆收起来,失业人口也因此增加,在这样严峻的环境下,只希望疫情赶紧过去,早点回复正常的生活,让大家安居乐业 ***有钱赚。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应当及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人力***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天津可是直辖市级城市单位都应该会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按相关规定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