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实行职务职级并行是的正科待遇这次能够套到啥级别,能晋升到啥级别?
- 按照新公务员法,多少年的正科才可以按四级调研员套工资?
- 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并行的弊与利,大家怎么看?
- 职级并行实职正科和主任科员在并行时有比例吗候算?
2015年实行职务职级并行是的正科待遇这次能够套到啥级别,能晋升到啥级别?
一名正科级别的公务员连续15年未得到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干部待遇。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根据《意见》,举例说,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按照新公务员法,多少年的正科才可以按四级调研员套工资?
新公务员法出台以后公务员职级晋升有了诸多限制,单凭满足工作年限要求无法享受到更高级别的工资待遇。正科多少年才可以按四级调研员套工资?要综合考虑职数比例限制、工作表现等因素。
而只要满足工作年限够就能晋升级别,享受工资待遇,是2015年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
正科满15年可享副处待遇。(副处级相当于现在的四级调研员)《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中,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了5个职级,分别是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意见》规定公务员职级晋升年限要求:任办事员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待遇;任科员满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任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2019年6月1日新公务员法和新的职务职级并行规定正式生效的同时,2006年公务员法与2015年职务职级并行意见废止。所以,正科级只要满足工作年限就能晋升职级并按副处级套工资是不可能实现的了。
新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扩大了享受政策的人员范围,从县级以下扩大到厅局级以下。一共设置了12个职级,分别是一级至二级科员,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一级至二级巡视员。
按新的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正科级套转为二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晋升一级主任科员,需要任正科级或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调研员,需要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所以理论上,正科满4年可以晋升为四级调研员。
但是,满足了工作年限,只是具备了晋升职级的基本资格,并不一定能晋升。因为要晋升最重要的条件是要有职数空缺,没有职数的话不管你任现职20年、30年都是徒劳。
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并行的弊与利,大家怎么看?
还是分开好,对于进职难的人来说,,晋级也是好办法。最起码从收入上增加。有些人就需要增加应该得到的收入而不不愿意当领导。这些人愿意当领导,即便工资不增加也愿意干。这是由每个人的脾气而定的。
职级并行实职正科和主任科员在并行时有比例吗候算?
实职正科和主任科员是公务员职级并行前的旧有提法,即原来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类职务的设置有比例限定。
以处科级为例,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规定,地市级机关的调研员和副调研员职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的三分之一,其中调研员不得超过调研员和副调研员总数的30%;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的设置,地市级机关和县区机关包括乡镇机关其职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务的50%。***设一个30个公务员的地市级机关有5个处级领导职务,那么这个单位的调研员、副调研员最多可以配2个,科级领导有12个,那么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就可以配备6个。
比如科级领导职务,分配到具体科室,一般是三人以下科室设置一个科级干部,四到七人的设一正一副两个科级干部;八人以上的设一正两副三个科级干部,人数更多的允许增设领导职务但一般不允许超过四个。而非领导职务按照科级领导职务的50%设置在单位总盘内控制,一般不以科室为单位分配名额。
以上是职级并行前公务员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办法。
职级并行后,公务员领导职务按照三定方案规定的职数执行配置,与职级并行前变化不大。变化比较大的是职级比例。
比如地市级机关,一至四级调研员比例要求不超过公务员人数的20%,一至四级主任科员的比例要求不超过50%。同样以30个公务员的单位为例,按照这个比例配置,一至四级调研员可以配备6个,一至四级主任科员可以配备15个,无论是调研员还是主任科员,比职级并行前的职数都要多。县级和乡镇机关也是如此。特别是县乡机关,原来职级并行前,除县乡除了四大班子以外机关,几乎没有晋升副调研员的可能,公务员职级并行后,县乡机关可以配备2%的二级调研员和10%的三四级调研员,县乡机关不再局限于晋升科级,而有了晋升处级的机会。
对于基层公务员而言,不管大家对职级并行有多少诟病,实际上职级并行后公务员晋升职级的空间是拓宽了,天花板也打破了,这是不容置疑的客观事实。
一直从事公务员职级工作,我来给你靠谱回答,回答两个方面,一是领导职数是如何核定的,二是职级职数是如何核定的,这样关于是否有比例的问题就很清晰了。
首先纠正概念,2019年6月1日,修订后的《公务员法》生效,非领导职务取消,设置了三类别职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你说的主任科员,是原来非领导职务的说法,现在的主任科员现在分为四等,也就是一到四级主任科员。
首先看领导职务是如何核定的。这个是根据《***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一级以及***中央组织部 国家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目前党政机关机构编制的一些情况和意见》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各自的实际,进行三定工作(定部门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通俗的说“三定”规定就是对行政单位是干什么事情的,有哪些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的职责是什么,部门有多少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进行确定。
因此领导职数是根据单位机构情况来确定的,上级在下发三定文件的时候,会将领导职数予以明确,无特殊情况,领导职数不会更改。
再看下职级职数是如何核定的。根据《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规定》,职级职数是根据编制数来核定的,注意不是实际在岗人员数量,而是上级批复的三定文件的编制数来核定的。
地级市及以下机关,主任主任的职数是不超过行政编制数的60%,其中一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总数的50%。***设编制数是30个,那么一到四级主任总数不超过18个,其中一二级不超过9个。
这样对比起来,可以很明显的看出,领导干部职数和职级职数没有必然联系。正科实职和主任职数一毛钱关系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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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
先看市级机关。
并行前的规定:地级市机关层面,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职数,不得超过乡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
并行后的规定: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再看县级机关。
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总的来看,晋升概率提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