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是如何选拔公务员的?
在1930年1月6日,南京国民***考试院正式成立,孙中山的秘书戴季陶任首任院长,考试院主要负责三种类型考试:1、“任命人员考试”,类同于公务员考试。2、职业证书考试,如律师、医师等。3、“公职候选人”考试,对象是通过选举产生的官员,但这种考试基本属于走过场。
在当时,大学生最想找的工作就是公务员了,那么想当公务员就必须参加考试,于是在1931年,南京***在民众呼声中筹备了第一届高等考试,就像现在的公务员考试一样,在考试前要先有一个资格审核,在当时,只有持国立或者教育部承认的国内外大学和独立学院或者专科学校毕业证书的人,和曾任委任官或者与之相当职务3年以上的人才有考试资格。
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就可以参加考试了,考试分三次:第一次为国文、党义、历史、地理等基础科目,这在当时被称为“甄录试”,“甄录试”通过后,可以参加第二试“正试”,如果没通过“甄录试”则不能参加“正试”,“正试”通过后可以参加第三试“面试”,如果“正试”没通过则不能参加“面试”,但是如果参加下届考试的话,可以免考“甄录试”,“面试”如果未通过则可以下届免考“甄录试”和“正试”,但只能免考一届。据报道,在第一届考试中,有2200人报名参加,但最终只有100人录取,而考试的时间也长达一星期,并且在第一届中有几名录取者因为岗位无空缺,苦等四年才被安排岗位正式上班。
话说考上公务员,就算一步登天了么?也不是,在南京***时期,公务员的选定方式有多种,考试也只是被任命为最低级别的公务员。公务员选定中最牛的是“特任”,都是最高层领导内部协调,而能够“特任”的,都是有权有势的政客或者军阀,如***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军政部部长冯玉祥等。“特任”之后是“选任”,通过国民大会选举产生,如行政院院长宋子文、财政部部长孔祥熙等。第三类是“简任”,由各个机关长官任命,包括机关的副职,如教育部次长,副委员长等。第四任是“荐任”,由省部级长官提名,国民***任命,如各个机关的科长之类的。最后一级是“委任”,由机关直接任命,如机关的科员、县级的科长等,而最后一级,基本都是由通过公务员考试的人来担任,只有少数优秀的,才能担任“荐任”等职务。
平心而论,民国时期的公务员选拔制度还是很规范的,也是一样要通过考试择优录取的。
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后,国民***设置了考铨机构,即考选和铨叙。考试好理解,铨叙就是审查官员的资历,确定级别、职位、设立档案等。但当时各地军阀林立,政局动荡,结果搞得南京临时政府、北洋***、广州国民***都分别设有自己的考铨机构,选拔公务员。
(第一任考试院院长戴季陶)
1928年,民国***统一了考铨机构,设立考试院,民国公务员选拔制度方正式确立。当时规定,公务员的选拔,一律实行公开竞争考试,非经考试及格,不得任用。和今天的“逢入必考”有点相似。1931年7月,民国***在南京举行了首次公务员考试,全国二千多人报名,最后只录取100人,录取率只有5%,真的挺低的。尔后,除南京之外,又增设北平、沈阳、广州3个分考点。
当时的公务员考试时间很长,比如第一届考试就从7月15日考到7月21日,长达一个星期,要考20多门科目,比今天的公务员考试只考一天长多了、要考的内容多多了。而且,难度也很大哦。让我们看看1928年浙江县长考试试题(摘选):
1.“国家经营事业,开始计划时,须根据何种原则,试列举说明之。”
2.“我国主张沿海岸应设三个头等港,试略述其位置及其与国内国外之关系。”
3.“菱湖南浔乌镇琏市诸镇,为何出名。”
4.有甲乙两人,因与己庚有仇,邀约丙丁戊三人,持械同往***。戊中途畏惧不行,及至己家,己适外出,甲乙将其妻女殴伤,丙丁阻止无效。旋至 庚家,庚被杀伤未死。嗣经警察追捕,丙丁逃逸,甲乙抗拒警察,情急用枪,将乙击毙,甲就获。丙丁越日自首,戊亦被警察案究。应如何分别论断?试拟判词。
呵呵,与古代科举考状元的难度不相上下啊。只可惜******上层***成风、***泛滥、官场成了大染缸,许多有志有才之士进入之后也一样染上***之病,最终导致了国党***的垮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