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金华市纪委关于严查公务员参与社会集资的规定
1、如有违者,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款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3、退休的公务员参与了非法集资,如违规***会作出降薪处理,违法判刑是取消公务员资格取消其待遇。
4、⑦公务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给个人。⑧公务员不得有其他利用公款、公务进行***的行为。(2)关于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要求①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不得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②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或者参与其他经营活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