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
1.公务员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的执行。人民警察职位考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其中涉密要害职位拟录用人员还应符合相关政治考察规定。
2.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应按照录用管理权限公布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或设区市相关网站上。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要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招录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公务员考察都考察什么?
1.资格审查:主要针对报名者是否符合公务员招录条件进行审定,包括年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身体健康等方面。如果报名者不符合条件,则会被淘汰。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知识水平和能力。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类)、申论(B类)和外语水平测试等科目。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申论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写作能力、思维深度和理解能力等。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心理素质和岗位适应性等。主要包括面试初试和面试复试两个环节,初试考察报考人员的自我介绍、表达能力和形象气质等;复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除此之外,还可能会有体检、政审等环节。总之,公务员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不仅要求具备一定的学科知识水平,还要求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判断决策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