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曾春亮在自己家,当时是不是应该温和一点处理,不要大喊大叫?
我觉得有道理。
如果当时曾春亮前来***时,康某家人佯作不知,他偷完了也就离开了,根本不会出现什么威胁***,然后康某报警,最后曾春亮破釜沉舟,***泄愤的事了,顶多财物上受到些损失,不至于惨遭灭门。
说实话,时代不同了,现在是法治社会,小偷到你家偷东西来,你与他搏斗,把他打死或是打伤,你还得给对方看病,付医药费,赔偿精神损失。而对方一条贱命,就算把你杀了,顶多是***加故意伤害,数罪并罚,一颗***完事了。
更何况是曾春亮这种穷凶极恶的惯犯,我们既无能力,也无胆量将其降服,而且我们手无寸铁,对方又手持凶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
能确保自己性命无虞,这是第一原则。无论是钱,还是物,都是身外之物,没了还能再赚回来,像***这种事睁一眼闭一眼就过去了,甚至有时就算是报警,都毫无意义。康某不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吗?
记住,生命只有一次,千万别因为一时冲动丢掉性命。
事后诸葛亮最好当。(笑)我们看到这则报道,可以边喝茶边议论,分析的头头是道。可换了你在现场去试试?
正所谓旁观者清,当事者迷。绝大多数人是没经历过这种事,没身处过这种险境的。
所以当你还没从梦中完全醒来,睡眼惺松的猛然一惊:怎么自已的家里睡着一个陌生的大汉?便会本能的“啊”的一声,如果是男子汉倒还可能会急中生智,想法应对,但多数女子恐怕就会吓得一动也不能动了。……
当然,如果是专家或我们这些旁观者,可以据此分析出许多种应对之策来:
如果是发现曾春亮后但他并没苏醒,可以慢慢退出,找家人商量对策,或报警,同时自已做好防卫准备;
如果是曾已惊醒,可以好言应对,并拿出部分钱款相赠,破财免灾。
总之可以总结出多种应付残暴之徒的策略来。说实话,现在的说法是一种进步,就是遇到这种突发***时,一定要冷静,急中生智,想尽办法与歹徒周旋,把保全自已生命放在第一位,而不是惊慌失措,处置不当,使自已处于不利境地甚至因此丢了性命。
但仍然要说,人们大都在祥和宁静的氛围中生活惯了,疏于防备,或者说思想上根本没有防范的意识,这是大忌。
这个***不但这方面要总结教训,就像很多媒体上所说,还有很多方面需要探讨和总结,当然这就不在本应答中涉及了。
只是希望不但要总结发现夕徒入室后如何应对,还要总结如此凶残之徒是怎样在监狱中“改过自新”出狱的?受害者第一次报案后,为何没对入室夕徒进行抓捕等等,总之需要总结的教训实在不少。
这得从5月12日说起。2012年曾春亮因***罪获刑8年6个月,后因***时有悔改表现,减刑7个月。这一天,曾春亮的弟弟去接刑满出狱的哥哥,去的路上还激动的发了一条状态:“我三哥回家!我高兴。”
接哥哥曾春亮回老家后,弟弟以及其他兄弟姐妹不断规劝,让他走正路,要控制脾气,不要再做偷鸡摸狗和打架斗殴的事儿。曾春亮也“保证”:“我以后不会跟人家打架了,我脾气也会改。”
规劝、许久过后,生活还要继续。曾春亮留在了老家,而他的兄弟姐妹则回到了工作所在地。
生活,可是没钱,他的兄弟姐妹生活境况也一般,而曾春亮显然也没有通过努力工作赚钱的想法,自然动起了歪主意。
于是将目光锁定在山砀村康先生家,因为康先生家房子“很大、很漂亮”,应该“很有钱”。
曾春亮第一次去熊小美家作案时,目的很简单,就是偷东西。曾春亮刚从监狱出来,身无分文。老家房子倒毁,也没地方住。只好去堂侄家住,住长了又不好意思,又去小旅店住。这样兄弟姐妹支援他的钱很快就花完了。肯定再不好意思去找他的兄弟姐妹要,他又不愿意去工厂上班吃苦,如何解决自己,吃,住,穿,那就是只有捡起他那的偷窃技能,虽然坐牢多午,已厌倦监狱生活。可为了自己生存,也不得不去偷。
当曾春亮在熊小美家偷到东西后,反而不快点逃跑,而是在她家唾觉。这都是因他没地方去,只想少花一个是一个,从这点也可看出,曾春亮不是个吃苦的人,大马路那种地方他是睡不来的。没钱,也对自己也很讲究。不想一时唾过了头,被上楼做卫生的熊小美发现,这时曾春亮当然就有些慌,就控制住她,叫她不要大喊大叫。这时他的想法可能还是很简单的,他无非就是好逃离她家。熊小美没听他的,当时就把她儿子引上来了。她儿子上来看见他母亲被小偷控制,又可能担心自家财产损失,就想抓住小偷,可一个人还是敌不过曾春亮,让他从容地逃走。两人互有受伤,肯定有怨气。***如,熊小美儿子在其中,好言安慰曾春亮,放他走。毕竟财产是生外之物,我想也就没有后面之事。当然曾春亮没得到教训,以后会偷别家,这就是后话了。
当曾春亮第二次来熊小美家时,目的就是报复,原因就不多述。这时即使熊小美当时啥都不说,曾春亮还是有可能杀了她。这时他巳经恼凶成怒。曾春亮杀了熊小美以及她丈夫后,这时他已经知道他巳经犯了死罪。如果他逃跑过程中,你若阻拦,他肯定要下杀手的,当然你和他无怨无仇,不管他,他也犯不着花力气杀你。因为这时他还是逃命要紧,能活一天就是一天。(个人观点,仅着交流)
应该是吧。
从了解到的案情来看,曾春亮第一次去康家时,本意只是想去搞点钱。康家的别墅里在曾春亮看来,应该是可以供他捞上一笔的。不幸的是,曾春亮并没有得手,他睡意太浓,开着空调居然在康家睡着了。后面被正巧回到家的康起国的妻子发现,也就是这案件的受害者之一,她大声呼喊,被曾春亮抵住脖子,并警告不许报警,后面康起国的儿子闻声上楼,又被曾春亮用锥子刺伤了,逃跑时并再次警告不许报警,不然杀他全家。但是事后康家还是报警了。
可能正是因为报警这一行为惹怒了这个凶残的案犯,他第二次重返康家,***了康起国的妻子和康起国本人,并锤伤了他的外孙,那个脑部受损严重的孩子。
也许,就像题中所说,不喊不闹,康家真的避免了这一惨剧。熟知曾春亮的人说他***有瘾,但是***还不太至于。至于后面那个驻村干部被杀,应该是这个案犯杀红眼了,紧张了,想着反正杀了两个,再杀一个也不会怎样,于是乎,这个可怜的干部也一命呜呼了。
其实,我们应该深思这个问题,面对歹徒入室偷盗时,我们该怎么做才能保证自己不被残害?我觉得应该稳住他们的情绪,让他们想拿什么就拿什么吧,一般人只要不是***狂魔,拿了东西就会走人的。毕竟相比那点身外物,命更要紧吧!
大家对此怎么看呢?欢迎一起讨论哦!
乡镇公务员(在市郊),现有机会可以调市级事业单位,怎么选择?
公务员的身份很难得的,尽管在乡镇工作也是很不错哦,干部队伍是经常交流的,在市区、郊区工作也很普遍。市级事业单位与行政机关差别不大,主要工作业务性质不同,在保留公务员身份的条件下,也是可以去的。
谢邀,当你提问的时候,我想你心里已经有倾向于那个了,因为自己信心不足,想要别人来给予支持,所以选择权在你而不要听别人怎么说处境不一样,首先你是当事人起码先了解了解,去了以后对工作是否满意,对工作态度是否上进,能不能学到对自己有用的知识,还有就是对自己的利弊关系,如果对自己不利的话,我想每个人都不会再去尝试了,不要把自己搞的那么累。人嘛,就是为了开心,干的不开心,干的憋屈的话,更何况,再加上同事们挤兑,就更没有必要了,人生最大的难题就是选择,每个问题***选择只有一次不会有第二次,一旦你选择了就不要放弃,埋头向前冲,做好自己就行其他顺其自然。不要求完美,尽量把难以抉择的问题简单化,尽量作出对得起自己的优质选择。如果我说的对呢就赞一下,如果说的不对就当听个响随风飘走,请各位高抬贵手,手下留情。再次非常感谢🙏各位
事业单位别去!事业单位别去!事业单位别去!
就算是参公事业编,和公务员编依旧有差别!
而且题主已经在市郊,又是乡镇待遇,这种情况下,个人收入和发展机会都要比事业单位好很多!
何必要调动?
从这几个方面考虑:
1、个人发展。毋容置疑,这两者都是多数人羡慕的稳定工作,但公务员是行政编制,从事的是行政事务工作,从选拔、录用、提升都是按国家公务员的标准和规定执行的,有更大的晋升空间。
2、收入、福利方面。公务员的收入是根据国家财政情况进行调整的,而事业单位是按照市场情况而定的;***待遇呢?公务员参照国家公务员的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是按照国家有关的社会保障规定执行的,一般来说,公务员享受的***待遇比事业单位要好,但事业单位的工资收入比公务员略高。3、生活、教育设施。你现在虽然是乡镇公务员,但地理位置并不偏,在市郊,与市内并无差别,无论是生活还是孩子受教育都很便利。
综合来看,如果你调往市级事业单位是职位晋升,从个人前途考虑,可以去;如果只是普通调动,我觉得还是选择公务员。
一、调入的市级事业单位是一级参公
一级参公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党校、工会、共青团、科协、文联、作协、残联、红十字会、供销社、史志办、档案局等等。
一级参公事业单位,有非常好的发展前景(不一定拥有多大的权力),其工资***待遇和公务员一样,晋升也跟公务员差不多。因为是一级参公事业单位,所以拥有独立的经费渠道和核算,自主性非常强,和行政部门是同样的级别,比如地级市,一级参公事业单位都是正处级建制,和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级别一样。
如果是一级参公事业单位,不要犹豫,可以直接选择去市里!
二、调入的市级事业单位是二级参公
二级参公,顾名思义,属于党政部门的二级单位,从建制上讲,要比一级参公事业单位低一级,比如市人社局下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就是二级参公单位,副处级建制,市民政局下的救助站、市文广旅局下的文化综合执法支队等,都属于二级参公单位。
二级参公单位,工资***待遇和公务员一样,但发展前景要比一级参公事业单位有较大差距,毕竟从级别上来说就低了一级,而且经费渠道和核算要受到主管部门的限制,独立性也大为降低。
如果是二级参公单位,那么就得慎重选择。
三、普通事业单位
普通事业的话,因为调入后身份将从公务员转为事业人员,而且工资待遇,市级事业人员未必会比市郊的公务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