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公务员考上以后,到单位还要参加培训考试才能转正吗?不然不算正式的?
已考上国税局的,就等着正式录用,一般不需要其他什么证书考试。需要的是上岗后,该培训的由单位出资参加培训。然后,一年转正定级后,需要考虑的是本岗位的职称评定,而不是证书考试。因为,国有单位用人,讲究的是学历和职称,不是什么证书考试。
税务人员工作时间外到企业调查,征管法有啥规定?
税务人员到企业调查要分不同的情形,平时还有涉税宣传和辅导。若是入户调查巡查,事前应该经税务机关批准。一般情况下应履行以下手续。
一是在实施前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并附《税务文书送达回证》通知被查对象;在群众举报或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税务违法行为,或者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可在书面通知的同时实施检查。
二是实施税务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2人以上并出示税务检查证。
三是实施税务检查时,需到被查单位***银行查询被查对象存款帐户时,检查人员应凭县以上税务局局长审批的《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帐户储蓄存款许可证明》,到银行支行级会计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后办理有关手续。需查询税务违法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须经市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
四是实施税务检查时***取询问方式的,必须有2名以上检查人员在场。询问调查时,应有专人记录,并制作《询问(调查)笔录》,并在询问前告知被询问人的权利与义务(有不回答问题的权利即沉默权和如实作征的义务),不如实提供情况、做伪证、***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国务院下发的三项制度规定,在执法过程中要依法***取执法过程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的内容主要有:(1)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税务机关行使此项职权时,可以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业务场所进行;必要时,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也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清单,并在三个月内完整退还。(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有关的问题和情况;(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税务机关在行使此项职权时,应持有税务分局开具的介绍信,并出示税务检查证。(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核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查核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储蓄存款,须经银行县、市支行或者市分行的区办事处核对,指定所属储蓄所提供资料。税务机关行使此项职权时,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进行,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检查存款许可证明,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税务机关实施税务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是两人以上。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必须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行使税务检查权。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出示税务检查证;无税务检查证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家人有权拒绝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向税务机关如实反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的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有关的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