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健全用人机制,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的需求,提高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规范公务员聘任工作,保障机关和聘任制公务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聘任制公务员,是指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第三条 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机关依据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
聘干人员是否可以参照公务员管理,依据什么条件?
聘干要分几种情况,一般来说聘干就不是干部,是聘请在干部岗位工作的人员,公务员登记中还是很注重强调干部身份的。当然,过去农村一些农民或村干部通过乡镇选举当上乡镇领导职务的人,当时也称为聘干,对这部分人是可以登记的。
聘干人员能转公务员吗?
感谢邀请。
这个问题我可以肯定的回答你,聘干人员不能转公务员,国家没有这项规定。
聘干人员想成为公务员,只有以下两条途径:
1. 按照现行公务员管理相关规定,聘干人员想成为公务员,只能通过公务员考试或者单位内部转公务员资格考试,不过内部转公的考试,也是需要名额的,而且要看这个单位当年是否有转额计划。
2.参加本地国家行政机构或党务机构副科级以上领导职位公开选拔。
我能想到的聘干人员成为公务员只有这两个途径,至于作为优秀拨尖人才引进,免试成为公务员,学历一般要求为博士或博士后,身份自然也不会是聘干人员。
按照现行的公务员管理制度,实行“逢进必考”的政策,如果想获得公务员身份,那么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参加每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各省公务员考试是一个快捷的办法。
其次就是事业编制管理岗,提拔为副科实职后,符合一定的条件,有政策可以转为行政编制。
以上就是我所知道的聘干人员转为公务员的两个办法,如有不足,敬请补充。
我感觉有些回答有误导,我把了解的情况说明下。
一、先说说聘干和干部的区别:
刚开始实行聘用干部的制度时,二者是有区别的。主要区别以及演变是:
1、聘用者干部有期限,定期签订合同延期。但到后来,聘用干部合同基本上不续签了,默认终身有效。退休待遇也一样。
2、原先规定聘用制干部不能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执行了几年就不执行了,现在很多聘用制干部的级别还相当高
3、原来聘用制干部换单位的程序和“正式干部”(你所说的,实际是录用制干部)不一样,专门设计了《聘用制干部流动审批表》,现在这个表很少用了,基本上都用录用制干部的《拟调干部登记表》
意思就是没区别。
二、再看看调任的问题:
公务员法里调任是公务员队伍交流的一种渠道。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结论就是程序上可以操作。
不能。聘干是事业单位1991年开始,参照执行《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很多符合中专(高中)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龄、35岁以下年龄等条件的工人,聘用为干部。2001年,国家发文全面停止了转、聘干等工作,严禁办理转干聘干手续。 这部分聘用制干部,身份毫无疑问是干部身份,且是通过正规程序获得的干部身份,档案里也有聘用制干部审批表,手续齐全,没有争议。
现在,事业单位实行了岗位设置管理,不再以身份管理了,所以聘用制干部身份,也只有档案里的一张表了。事业单位实行了全员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同时,原聘用制干部身份,实际已经不存在了,按照合同管理了,没有终身制了。
综上,可以看出原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不能交流到公务员队伍,也没有转公务员的途径。一般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高级专业技术[_a***_]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交流到公务员队伍。
感谢邀请!
聘干人员转公务员需要有三种情况:
(1)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每年国家机关及各省公务员及地方公务员)
(2)参加各级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开选拔
(3)能力特别突出的,可以免考进入公务员队伍(全国各地均有公开引进博士和博士后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的)。
具体,各地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务员局为主管部门,可向其征询相关政策。